在南京,离婚协议是离婚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离婚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经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内容通常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望子女、慰问费等方面。离婚协议需要具备法律效力,因此需要盖章确认。
在南京,离婚协议必须由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当事人双方的公章或个人章,证明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有效的协议。同时,公证机关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加盖公证章,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保障离婚双方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的盖章须由当事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公证处进行。由于每个地区的离婚规定可能略有不同,请离婚双方及时咨询相关法律服务机构或离婚律师,以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
总之,在南京,离婚协议必须由当事人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章,才能确保其法律效力。如果您正在进行离婚程序,在签署离婚协议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因划分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导致长期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