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与监护、赡养等事项,这些都需要公证处进行公证和盖章。离婚协议中必须有公证,因为只有公证才能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和利益,并且能够使协议的效力更加确信无疑,从而防止协议的被撤销或被无效的情况。
公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在公证员的证明下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提交到公共记录中,从而发挥证明与认证的作用。在离婚协议中,公证员会帮助当事人将协议的内容进行确认,证明协议的真实性,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并加盖公证章证明协议的有效性,这样才能达到组织公证的目的。
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后,一定要去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和盖章。公证费用一般由当事人自己负担,费用也不同,具体收费标准和执行程序应该遵循当地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可以去公证处咨询。
在离婚协议中,公证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经过公证,协议才能具备强制性,同时,公证也能够起到防止争议的作用,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纷争,这对当事人来说都是有利的。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后一定没有要忘记去公证处盖章,这对双方都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