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迁协议是指在城市建设或重建过程中,政府部门安排对拆迁户进行安置,达成双方协商一致的一种协议。
首先,安置房拆迁协议应包括双方主体、权利义务、安置类型、安置位置、面积、房屋质量、使用权什么时候转移、安置期限、金钱补偿等方面的内容。
其次,协议的主体当然包括政府部门和拆迁户或被拆迁的公司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需要明确安置房的来源、区域等;被拆迁的单位或个人需要详细说明自己的房产类型、面积、位置等情况。在明确了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之后,协议需要确定协议正式生效的时间、拆迁的时间和地点等。
最后,协议还应详细阐述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些包括拆迁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并交还给政府拆迁用地的房产,政府部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安置房建设完毕并且交付给拆迁户入住。此外,协议还应规定政府部门需要给予拆迁户适当的金钱补偿,以及拆迁户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的申诉。
在签订安置房拆迁协议的过程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来进行协商,以尽量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与民生相统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