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它涉及到离婚双方的财产、房产、孩子抚养等重要问题,是保障离婚双方权利的法律文书。然而,是否要书面化离婚协议书,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一些离婚双方并不认为书面化离婚协议书是必要的,他们觉得通过口头协议也能解决问题,从而省去了时间和金钱成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习惯于口头协议的离婚却经常会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甚至到了后期进行分割和分配时,协议无法得到执行,导致被侵犯方无法维权。
因此,离婚协议书的书面化是非常必要的。首先,书面化可以避免双方在普通话、方言、外语等语言上的沟通问题,保证了协议的清晰性和准确性。其次,书面化可以有效解决后续纠纷和矛盾,因为法律文件需要明确地规定细节和责任,而口头协议则常常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末了容易产生争议。再者,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双方的基本利益,它关系到离婚双方的人生和未来,如果离婚双方没有正式制定和签订离婚协议书,很可能会面临财产的争夺、孩子的监护以及继续支付婚前负担等诸多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二字是声誉的毁灭和财产的瓦解,而离婚协议书的书面化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后续的争执和矛盾。虽然一些离婚双方认为可以口头协商解决,但是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不负责任的,同时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风险。因此,我们建议离婚双方一定要制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讲清细节,写清责任,为双方的将来和前途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