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利用担任公职人员的权力或者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有关财经管理制度,占有、使用或者非法处分公共财物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一旦被检举或者发现有挪用公款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所得的刑罚是有案底的,这意味着,被判刑后将会有一份刑事犯罪记录,以此作为对其行为的警示和惩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挪用公款的刑期一般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除了刑罚,挪用公款还会对公职人员的职务产生影响,可能被撤职、开除党籍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刑事案底,挪用公款的行为者也将承担民事责任,需要返还所挪用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挪用公款还有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受到信用惩戒,影响到其日后的生活和就业。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将会对挪用者产生严重的法律和社会影响。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公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勤廉奉公,依法行事,切勿贪污挪用公款,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