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监护权是指一个成年人负责照顾、保护未成年人,并代表未成年人行使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而抚养权是指未成年子女需要生活在哪个父母的家庭中,由哪个父母承担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等的权利。虽然这两个概念有所重叠,但它们仍然是有所区别的。
在大多数情况下,监护权是指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和医疗事务、选择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生活方式、以及代表未成年人进行法律行动等事宜。而抚养权则更侧重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支持。即使一个人具有监护权,他或她未必拥有抚养权。例如,如果离婚后的父母一方拥有监护权,另一方则可能获得抚养权。
在某些情况下,监护权和抚养权可以同时被授予给同一个人。例如,在一个家庭中,父母双方都不再生存,祖父母或其他成年亲戚可能会被授予监护权和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负责代表未成年人行使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负责提供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支持,如支付房租和食品、购买衣物等。
所以,尽管监护权和抚养权有时候是被同时授予给同一个人的,它们仍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衡量哪一个更重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及判决者认为在那个时点更需要强调哪个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