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需要去法院呢?
首先,协议离婚需要法律的认可和支持。虽然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协议意见,但这种协议最终需要由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才能确定离婚的有效性,并为双方合法分配资产和财产。如果不经过法院的审批,离婚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容易发生纠纷和争议。
其次,协议离婚需要满足法律的要求。协议离婚需要符合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等。只有在法院的认可下,协议离婚才能合法有效,否则容易涉及到违法问题。
最后,协议离婚可以减少诉讼程序。虽然是协议离婚,但是还有诸如抚养权、财产分配等有争议的问题需要解决。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对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法院也需要介入进行调解。而在离婚协议中就已经解决这些争议的话,可以减少诉讼程序和打官司的成本和时间。
综上所述,虽然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是法院的介入仍然非常必要。协议离婚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需要获得法院的认可和支持,才能确保离婚合法有效,避免后期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