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原因与事实
1、因两人性格不和,性生活不和谐等原因,因长期的矛盾和磨合,导致彼此感情疏离,不再愿意继续共度一生,故决定协议离婚。
2、离婚过程中,双方都没有对方的人格、品德、家庭背景等进行攻击辱骂等行为,双方尽量做到了平心静气,尊重对方,处理妥善。
二、关于精神赔偿
1、双方通过沟通与协商一致,对于离婚期间对彼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提出补偿请求,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XX元,作为因离婚给乙方带来的精神损失的精神赔偿。(可根据当地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约定)
3、该笔精神赔偿款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其他事项
1、双方离婚后,对于儿女的抚养、扶养、探视等,双方愿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民事法律程序执行。
2、双方离婚后,对于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分配,双方愿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民事法律程序执行。
3、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且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生效,具有法律拘束力。
以上就是一份简单的离婚协议中关于精神补偿的写法,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具体的补偿金额和具体约定应当根据当地法律和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