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离婚当事人之一,为了明确双方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离婚协议书,请法院核准并批准。
一、配偶财产分割:根据我们的共同协商,我们决定将财产分为A、B两类。A类财产包括我们共有的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和股票等所有财产,按照1:1的比例分割。B类财产指的是各自在婚前已经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姻期间个人所得,对于B类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子女抚养权:我们共同有一个6岁的孩子,在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母亲所有。父亲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并保证每年在寒暑假期间,按照和子女亲属关系相符的实际情况,向母亲支付旅游费用,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母亲。
三、债务返还:我们共同存在的债务,按比例分担。对于个人所拥有的债务,由各自承担还款责任。
四、其他事项:我们约定,双方离婚后不再互有扶养的义务,更不会干涉对方的正常婚姻和生活。双方将在法院审查并核准的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有关义务,如因违约,一方或双方均有权申请法院强制履行、解除或变更离婚协议。
我们在离婚问题上达成了协议,希望法院核准批准协议。我们会按照协议的要求做到完全履行,也希望法院在审核和审批协议时,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签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