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补偿拆迁户而建造的公共房屋,赠与是指将该房屋完全赠送给拆迁户,不再有任何抵押或赎回的权利。关于拆迁安置房能否赠与,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建造资金来自于政府或社会资金,它们的本意是为了弥补拆迁户的损失,保证拆迁户的基本居住需求,而不是直接赠送给拆迁户。拆迁安置房的赠与可能会导致资金浪费,让原本应该分配给其他需要的拆迁户的资源浪费在赠与的拆迁户身上,这并不符合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原则。
其次,赠与会使政府的工作无法开展。拆迁和安置本身就是政府的公共政策,如果随意将房屋赠与,政府管理无从进行,安置政策也就退出了规范性的轨道,甚至可能影响到人民安居乐业的权益。出现的一些房产抵押、转让、租赁等问题也将难以解决。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赠与会影响拆迁户自身的生活。在没有房产所有权的情况下,拆迁户将不能享有房产的抵押、贷款等权利,这将使他们在未来的生活中缺乏更多的保障,甚至可能因为房产不能抵押添乘债务等问题而影响其信用记录,给拆迁户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赠与在实际操作上并不利于政府安置政策的开展,也不利于拆迁户的利益,同时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也属于不合理、不公正的行为,因此,严禁拆迁安置房自由赠与,必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让拆迁户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