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有房产对于争夺抚养权的影响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主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利益,而不是双方当事人是否有房产或者其他财产。即使女方拥有房屋财产,也不能成为判定抚养权的唯一标准。
其次,虽然拥有房屋财产并不能直接决定抚养权的判定结果,但是在具体的案件中,女方有房屋财产会对判定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女方有足够的房屋财产,可以证明她经济上稳定,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这对于争夺抚养权时有一定的帮助。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拥有的房屋财产是在离婚前就已经有的,那么该房屋财产可能会在财产分割过程中被判给女方,而不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
综上所述,女方有房产并不是影响争夺抚养权的关键因素,更重要的是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抚养能力,如果有房屋财产可以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那么这一方面会在判定中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