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协议常常被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然后通过律师起草,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但实际上,民政局并不会直接提供离婚协议。民政局的职责是负责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如果夫妻要离婚,他们可以前往当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离婚登记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提供一份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可以是律师起草的,也可以是夫妻自行协商的。民政局并不强制要求夫妻提交具体的协议,只要双方签名确认离婚意愿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涉及到夫妻之间的诸多权益和利益,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需要认真考虑协议条款的合理性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自行协商出合适的离婚协议,可以寻求律师或调解机构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双方还应注意是否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尽量避免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民政局不会直接提供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和签署的。离婚协议条款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夫妻个人的实际情况,对子女的利益要做到完善保护,如果需要,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来起草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