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自己没有被拆迁安置过,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下是一些可以作为证明的材料:
1. 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持有房屋产权证明,意味着该房屋是合法建造的,而且没有被拆迁。
2. 居民户口本:如果户口在该房屋地址中,则说明居住在这里的时间很长,没有被拆迁安置过。
3. 水电费缴纳记录:缴纳水电费需要有房屋所有权或承租人身份,这也能证明该房屋没有被拆迁。
4. 历史房产交易证明:如果该房屋曾经有过多次买卖交易记录,而且没有被标记为拆迁房,则能证明该房屋没有被拆迁。
5. 历史税收证明:该房屋是否曾经缴纳过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也可以证明是否被拆迁安置过。
6. 拍卖会议记录:如果该房屋曾经被拍卖,而且没有被标记为拆迁房,则能够证明该房屋没有被拆迁。
除此之外,如果存在亲友或邻居等可以作证的证人,也可以帮助证明自己没有被拆迁。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证明材料仅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被拆迁过,不能说明该房屋没有被拆迁。如果需要向规划部门等相关机构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咨询当地政府部门,获取更准确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