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涉及到二胎问题,如果一方没有提供二胎证明,可以考虑在协议中对此做出规定。以下是一种可能的写法:
双方协议,如下约定,关于二胎问题:
1. 甲方声明自己没有生育二胎的事实,同时承诺忠实地履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义务。
2.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二胎证明的要求,由于未能获得证明,双方同意将此事项纳入协议并做出如下规定:
3. 双方同意,如果甲方后续提供证明证明生育了二胎且尚未被解决相关问题,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的规定对此事项进行修正或处理。
4. 双方同意,如果甲方后续提供证明证明生育了二胎并已经解决相关问题,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其在协议签署时隐瞒实情的责任,并对此事项做出相应的调整。
5. 如果甲方未能提供二胎证明,双方同意将按照约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执行本协议。
以上规定是双方就二胎问题的共同意见,若后续出现争议,双方应耐心协商并以诚信的态度解决。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当认真阅读、审慎考虑各项条款的影响,并保证签署的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