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重要的文件之一,通常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以便将离婚信息记入户籍档案。但如果因为某些原因,离婚协议书被遗失或损毁,就需要进行补办手续。
首先,应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提供一份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离婚协议书遗失或损毁的情况,申请补办新的离婚协议书。同时,应提供一系列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离婚证书、身份证明、户口簿等。
其次,需要重新起草离婚协议书,并由双方重新签字盖章确认。建议双方在起草新离婚协议书时仔细审查条款,以确保新协议与原协议一致,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最后,将补办的新离婚协议书提交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由其进行备案,以更新双方的户籍档案。如果补办的新离婚协议书与原协议一致,那么补办的过程应该比较顺利,不会遇到太多麻烦。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旦遗失或损毁,就需要进行补办手续。但只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就应该能够成功完成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