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放弃抚养权并不合法。根据中国儿童保护法规定,父母应当履行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并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父母对未成年人有监护权,未成年人享有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和民事权利能力。父母因为经济、工作等原因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未成年人生活无着落、财产权受损害等情况发生,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家庭矛盾引发的离婚中,如果一方被迫放弃抚养权,也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关切。如情况严重,可向司法机关寻求法律帮助,让未成年人得到更好的保护。
同时,从道德层面来讲,父母在抚养未成年人的过程中应当积极承担起责任,尽可能地给予未成年人更好的成长环境和资源,并不得将其抛弃。被迫放弃抚养权会给未成年人带来严重的身心创伤,如缺乏家庭慰藉、安全感和稳定性等,长期下去很可能会影响到其未来的人生。因此,在处理家庭矛盾时,需要尽可能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并寻求包容、和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总之,被迫放弃抚养权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有损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在家庭矛盾发生时,需要寻求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尽可能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