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文书,一旦签订,就有法律效力。然而,由于人的想法和情感是会变化的,因此,在签订协议书后,如果双方出现了新的情况和变化,需要更改协议书时,是可以进行调整和协商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合同,受到《合同法》的保护。如果双方需要更改协议书,应该在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一般情况下,调整协议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协商方式。双方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协商,最好能够以书面形式确定调整内容,以避免日后出现争议。
2.调整内容。更改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局限在离婚协议原有的范围内,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签署程序。调整后的协议书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签署并盖章,以确保协议书的有效性。
总之,如果双方需要更改离婚协议书,应该在保障自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协商、公正的原则进行,以确保更改后的协议书得到法律认可并确保其有效性。同时,在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对方的意愿和利益,以达到和谐、公平的解决方式,避免双方因争议而进一步恶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