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违约金的定额通常由离婚双方在协商中决定,不过也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违约金应当是一个合理的赔偿金额,可以对一方的违约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同时也可以保护对方的利益。
在实践中,离婚协议违约金的定额可以根据离婚双方财产的多少、双方的经济能力、离婚程序的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进行考虑。如果双方财产较为平均,一般违约金数额可定为离婚财产总额的5%至10%。如果一方财产明显高于另一方,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更高,一般可定为15%至20%,甚至更多。
此外,双方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协议时,约定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数额,例如在协议生效前解除协议、在协议生效后未按时支付协议款项等。
总之,离婚协议违约金的定额应该是一个公平合理的数额,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离婚双方的违约行为进行约束和约定,同时保护离婚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