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安置房不卖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一点,拆迁安置房本来就是为了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而建立的,不应该被当作商品来进行买卖。因此,如果一旦拆迁安置房被拿来当做商品来转手卖出,那么就是对国家政策的不尊重,也是对市民权益的伤害。
如果居民已经入住拆迁安置房,那么就应该把这个房子当做自己的家,而不是一种投资。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离开这个房子,可以通过与政府协商,将房子归还给政府,让政府重新将这个房子分配给有需要的住户使用。
此外,如果拆迁安置房的原业主不愿意入住,可以考虑与政府进行合理的协商,看看是否可以将这个房子转给需要的住户。如果实在无法处理,也可以选择出租,但要保证租金合理,同时不能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更不能影响社区的稳定。
总之,拆迁安置房不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更是尊重市民权益的表现。需要居民们自觉地遵守政策法规,在生活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让拆迁安置房真正成为保障市民福祉的基本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