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特别是有孩子的夫妻离婚,如何争夺抚养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中国法律中,父母在离婚时可以协商谁来抚养孩子,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则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由法院进行裁决。
在争夺抚养权时,法院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谁更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比如,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房的一方。
2. 谁在孩子成长中更关心和照顾孩子,比如平日里谁更照顾孩子、陪伴孩子。
3. 谁更能保证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安全,比如有没有暴力行为或者不良习惯。
4. 孩子的意愿。一般六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被询问自己的意见,但是法院并不一定会完全按照孩子的意愿来决定。
5. 父母的条件。如果双方都有条件抚养孩子,法院可能会考虑父母的时间和家庭环境等因素做出决定。
通过以上的考虑因素,法院会决定给谁抚养权,另一方则有探视权。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可以达成自愿协议书,并递交到法院进行备案即可,法院不会干涉和修改。
总之,在争夺抚养权时,需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保证孩子在父母离婚后能够得到平稳的成长环境和家庭关爱,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