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安居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过程中,为了给被拆迁居民重新安置而建设的住房。这些房屋一般由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专门用于给拆迁户安置居住。这类住房对于被拆迁的居民来说,是一种重要的保障,可以避免在拆迁过程中遭受损失而无处安置的情况。
而安居房则是一种政府为普通群众提供的房产保障项目。安居房旨在解决一般家庭因房价过高而无法购买住房的问题。这些房屋往往会在城市中的一些新开发区、经济适用房区域建设,一般有一定的户籍限制,需要符合特定条件的居民才能购买。
因此,拆迁安置房和安居房是两种不同的住房保障形式。虽然二者的共同点是向居民提供住房,但目的、条件和建设来源都有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