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程序之一,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离婚协议才能办理房本。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证上的产权归属是可变动的。当一方拥有房产证时,该房产的产权确实属于该方。但如果经过协商等方式,另一方也同意或被裁定拥有该房产的产权时,房产证上的产权将会发生改变。因此,离婚协议并不是必须的条件,一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只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就可以更改房产证上的产权。
其次,如果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是双方共同拥有的,在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房产的办理和过户。例如,如果双方的房产是以夫妻共同名义购买,那么在离婚后即使没有离婚协议,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另一方也可以申请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获得房产的产权。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不是强制性的,但在离婚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够统一双方意愿,保证权益,还可以减少后期纠纷的发生。如果有争议,需要律师介入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