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指政府对某些地方进行改造或建设的过程中,对其中一些居民进行强制搬迁并且拆除他们的房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拆迁,包括与被拆迁人员的安置协议。然而,实际中,存在很多没有安置协议的拆迁事件,这是违法的。
首先,没有安置协议的拆迁违反了《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宪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的征收、占用、复垦和退耕还林,应当有法律规定,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内进行。”《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国家实行土地征收制度。进行土地征收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依法给予补偿,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因此,政府在拆迁时必须为被拆迁的居民提供安置协议,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
其次,没有安置协议的拆迁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该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城市房屋拆迁和补偿方案,公开公示后执行。”如果政府在拆迁时没有遵守这个规定,就会违反法律,居民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寻求法律保护。
最后,没有安置协议的拆迁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该法规定:“行政许可授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政府未提供安置协议,将违反行政许可法,居民可以进行申诉。
综上所述,没有安置协议的拆迁是违法的,政府在拆迁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为被拆迁人员提供安置协议和适当的补偿。如果政府在拆迁时违法,被拆迁人员可以进行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