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某种目的,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意图欺骗国家机关及社会公众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承认和支持的,因此其协议书是无效的。
首先,离婚是涉及法律程序的,必须以法律程序为前提,其他形式的离婚并不能被法律认可。如果谎报为离婚,那么离婚就是非法的,协议书也是无效的。
其次,离婚本身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认真考虑和权衡,依法签署。如果存在欺骗行为,那么就不符合离婚协议的法律要求,因此协议书也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书是通过伪造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达成的,那么这份协议书的效力会被法律所禁止,更不必说假离婚协议书。
总的来说,由于假离婚的协议书是一种非法和不诚实的行为,因此法律是不支持和承认这种协议书的。人们需要依法依规进行离婚程序,充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需要尊重法律,不得采取欺骗的手段进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