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就财产和子女抚养、监护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对于离婚分居协议的失效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待。
首先,如果分居协议中规定的条件已经履行完毕,那么这份协议就自然而然地失效了。例如,如果一方已经支付完毕协议中规定的抚养费或是赡养老人的费用,或是财产分割已按协议执行完毕,此时协议就失效了。
其次,如果协议中的某些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些约定就会被视为无效的,协议也会因此失效。例如,协议中规定的一方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这个协议就失效了。
最后,如果离婚申请未被批准,在分居期间且协议有效期内,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议达成协议,但若离婚申请被批准(即生效),则协议本身也失效了。
综上所述,离婚分居协议的失效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在法律上,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协议就会失效。因此,离婚后如果签订分居协议,必须要谨慎考虑,避免因协议无效而引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