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政府回购是指政府以价格回购已经出售的拆迁安置房的行为。政府回购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拆迁政策调整、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拆迁安置政策出现问题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回购拆迁安置房的价格应当进行公正评估,并依照评估结果进行回购。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政府回购的价格应当与购房时的价格相当,即政府回购价格应当与购房时的实际交易价格相当。
其次,政府回购的价格应当排除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土地租金费用等相关费用,只计算房屋及其附件的实际价值。
最后,政府回购的价格应当与当地市场价格相当,即政府回购价格应当与当地同类型、同等条件的住房市场价格相当。
总之,政府回购拆迁安置房需要按照公正评估的原则进行,政府回购价格应当与购房时的实际交易价格相当,排除相关费用并与当地市场价格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