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签署的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具体事项,以达到平等互利的目的。如果夫妻双方分居或异地居住,是否可以补充或签署离婚协议书呢?
首先,补离婚协议书是完全可以的。夫妻离婚后,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变化,有时会导致原本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这时,夫妻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并补充离婚协议书,使之更符合现实情况,更能切实保障双方利益。
其次,异地居住并不影响补离婚协议书。在很多情况下,夫妻双方因工作、家庭等原因,需要分居或异地居住。然而,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并不限制双方居住地点,只要能够通过书面通讯手段或委托他人代签等方式,就能够实现协议的签署和补充。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工作、医疗等原因无法亲自签署协议书,也可以通过公证处提供的委托服务来签署协议书。只需要委托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代为签署和公证,就能够完成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和成立。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补充,并不受夫妻双方居住地点的限制。只要采取合适的方式,夫妻双方就可以达成新的协议,从而更好地保障各自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