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关于离婚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法律要求,否则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无效。
首先,离婚协议书要是双方自主协商达成的,不能是一方迫于对方强大压力而达成的协议。双方协商时应当心平气和、诚实守信、公平合理,不能有欺诈、胁迫等情况,否则协议书可能会被判为无效。
其次,离婚协议书应当与法律规定相符,不能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如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必须符合《婚姻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离婚协议书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书还需要具备书面形式,需要协议双方签字、日期,并加盖公章或经过公证等措施加以认证。这样才能使协议书有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需要满足法律的要求。在签署协议书前,离婚双方应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防万一,避免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