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负责为失去家园的居民提供的安置房,以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权益。但是,拿到拆迁安置房后是否要缴纳房产税问题一直比较模糊,引发了许多争议。
首先,房产税是一种针对房屋物业附着物的税收,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不管是哪种形式的房屋,包括拆迁安置房都应该纳税。
其次,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的问题,其实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为在很多地方政府会有相应的政策规定。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只要符合政府相关的规定,被拆迁人直接拿到安置房的房产证,不需要缴纳任何的房产税。
但是在社会上,也有一些持相反观点的人,因为认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强制性拆迁后,为居民的基本生活提供的物业,并且由于政府一般会以市场价的七至八折来出售安置房,人们认为这已经是一种福利待遇,不论是谁都应该按照自己买房的方式来纳税。
综上所述,目前拆迁安置房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还没有统一规定,不同地方的政策会有所不同。但是,从税收公平与税收正义的角度来看,拆迁安置房的纳税问题也是很有必要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