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通常指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和管教权利。在子女成年后,抚养权就不再存在了。因为作为成年人,子女已经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自主权。成年人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不需要再受到父母的约束和管束。
不过,父母在子女成年后仍然可以为子女提供帮助和支持。在经济上,父母可以资助子女完成教育或提供经济援助。在精神和情感上,父母可以继续给子女提供精神慰藉和支持。但是,这些帮助和支持不会像抚养权那样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是一种自愿性质的行为,需要子女自己选择是否接受。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成年子女可能会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父母继续为其提供抚养和照顾。比如子女因残疾或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或因意外事件导致精神和身体受创。这些情况下,父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为保护请求,继续行使抚养权或监护权。
总之,成年人已经完全成为独立的个体,可以享有自由和自主权。父母可提供帮助和支持,但抚养权和监护权已经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