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与未来,但是如果家庭走到了破裂的边缘,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成为了重中之重的问题。对于一个6岁离婚的孩子来说,谁来抚养他、在哪里生活、何时和谁见面,这些问题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
首先,父母应该尽可能地达成协议,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规划。不论父母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都应该从他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父母应该共同商量,尽可能达成一个合理、公正、可接受的方案。
其次,法律的规定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根据我国家庭法的规定,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应该以已离婚父母共同行使为原则。也就是说,在父母都有照顾孩子的能力时,应该共同承担抚养的责任,共同制定孩子的生活和成长计划。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一方不能行使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应该接受抚养。
最后,如果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或者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可以通过法院的调解或者诉讼来解决。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同时,有关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财产分配等问题都可以一并纳入审理范围。
总之,为了让孩子有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离婚后的父母应该放弃争夺、平等协商,制定一个合理可行的抚养方案。无论最终的结果是谁抚养孩子,都应该把孩子的幸福和成长作为至上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