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具备离婚条件的夫妻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生效。在协议离婚之前,双方需要协商解决婚姻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有孩子,则还需要解决抚养、教育等问题。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备案一般在离婚双方任意一方所在的区县人民法院办理。因此,离婚协议书可以在任何一方常住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订立。但是,如果离婚涉及到的财产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查明财产的程序,此时建议在双方共同住所地或者共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
总之,协议离婚可以在双方的常住地或共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对于协议离婚的规定和操作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