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是指原来由一方人抚养的子女,由于某些原因改由另一方人来抚养。通常情况下,这种变更是由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并在法院进行诉讼得出的结果。
变更抚养权的案由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父母离异后,原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种种原因难以继续履行抚养子女的职责,例如工作调动、生活突发紧急情况等,不得不将抚养权移交给另一方人。
2. 原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特殊情况,例如毒瘾、行为不良、重大疾病等,不适合或不宜继续抚养子女,另一方人申请变更抚养权。
3. 原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尽到合理的抚养义务,例如无法提供充足的物质和精神抚养等,另一方人申请变更抚养权。
4. 子女本身的情况变化,例如身体状况、学习情况、心理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不利于原来抚养子女的一方继续履行抚养职责。
5. 双方父母关系恶化,无法协商好抚养问题,只能将抚养权移交给另一方人。
总之,变更抚养权的案由是多种多样的,但都是由于现实情况变化导致抚养权需要调整的原因。在变更抚养权时,需要双方父母协商一致,并在法院进行诉讼得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