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进行自愿协商后达成的一份约定,通常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内容。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一、协议内容违法
离婚协议内容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与法律规定相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对子女的抚养约定不合理,超过对方承担的能力等等。这种情况下,很容易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二、未经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同意
如果离婚协议的签订仅仅是通过一方的欺诈、威胁等手段强迫对方签字,并没有获得对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同意,也就是“意思真实、自愿、明确”,那么此离婚协议同样无效。
三、违反公序良俗
离婚协议内容违反了公序良俗、道德伦理等社会公认的普遍准则,比如双方协议将婚外情者与其配偶约定为离婚后共同抚养子女的抚养权人等,此类约定同样是无效的。
四、未进行财产公示
婚姻期间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进行合法的财产分割。如财产分割时对所有财产未进行公示,未对全部共同财产进行划分,或在财产划分中违反了公序良俗等规定,那么此离婚协议也就难以被认定为有效了。
总之,离婚协议内容应当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在法律意义下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离婚协议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