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拆迁并且退还原居民的住房后,为顺利推进拆迁工作,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居住地,属于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协调和补偿。
在许多中国城市,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对于缓解城市房屋紧张、推进城市更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许多城市政府都会在拆迁之后向原居民提供拆迁安置房,以保障他们的基本住房需求。因此,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是合法的,并非二次买卖。
虽然拆迁安置房可以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家庭住房需要,但拆迁安置房并不等同于一般的住宅商品,而是政府专门安排供被拆迁者使用的一种放宽标准的住房,如建筑面积、质量等均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对于一些被拆迁户无法顺利入住拆迁安置房的情况,政府也会提供合理的解决方式,并且将收回未入住的房屋交给其他需要的人居住,以使更多的困难群体得到帮助。
总之,拆迁安置房不是二次买卖。政府为被拆迁户提供的安置房是一种正式补偿,而不是市场化商品。它是中国政府在城市拆迁困境中为确保公民个人住房领域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种行政干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