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宅基地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不动产,一般被赋予了支撑农村家庭住房、生产经营和社会保障等多种功能。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已经变成了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如果夫妻离婚,那么在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方面,我们应该如何分配呢?
首先,如果离婚的夫妻没有共同的子女,那么宅基地的继承权应该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如果双方无争议,可以协商分配,或者可以把宅基地的权利完全转让给其中一方。如果分配是不能达成共识的,那么可以由法院判决解决。
其次,如果夫妻有共同的子女,那么宅基地的继承权首先应该归属于孩子。当单亲父母离世或者无法生存时,宅基地应该转移给子女。如果孩子多过一,那么宅基地的继承权将被平分给所有的子女。
最后,如果离婚的夫妻双方都没有子女,而又无血缘关系的情况下,宅基地的继承权应该归属于离婚的双方或者他们的近亲。如果从未有争论,可以轻松地协商分配。如果两者之间存在争议,则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总之,对于农村宅基地继承的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的情况和现实情况来做出合理的分配规定。如果可以达成共识,那么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有争议,则可以通过法院解决。无论何种方式,继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合法合理且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