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并且已经进行了法定程序(如法院审查、公证等),则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撤回的。因为离婚协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此时撤回需要重新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在法院裁定下进行变更。
其次,如果双方已经在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且已经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撤回离婚协议已经不起作用了。因为此时已经有了法律效力,只能通过其他法律程序(如上诉、再审等)进行修改或撤销。
然而,如果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或“民间离婚”,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重新达成新的协议,从而实现撤回。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新的协议还是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只能通过法院进行裁决。
总之,撤回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和决策。建议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应该慎重考虑,并在必要的时候寻求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