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时,配偶双方需要对共同拥有的房产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共同拥有的房产可能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也可能是一方先购买,但另一方也在财产登记中有份额。
首先,需要了解房产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产权,需要进行产权调整。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另一方需要进行合法的产权转移。
其次,需要根据双方协议,确定房产的处置方式。通常情况下,有三种方式:
1. 卖房分钱:将房产出售,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房款。
2. 一方买断:一方在离婚后,购买另一方的份额,成为房产的全部拥有者。
3. 等价交换:双方对价值相等的财产进行交换,其中一方保留该房产。
在协议签署后,还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房屋产权的过户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如双方无法同时到场,可以委托亲友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房产的处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建议夫妻双方尽早咨询律师,制定合理、公正的协议,避免因房产纠纷造成不必要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