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权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法庭上申明自己不再对子女负有抚养、护理和教育的责任,并且愿意将监护权及其他与子女有关的权利义务都归还给对方或者其他人。这种放弃抚养权的承诺,一般都会通过法律程序来实施。那么其有效性到底如何呢?
首先,放弃抚养权承诺是一项有约束力的法律协议,其效力是有法律承认的。如果父母方当事人自愿签订了一份协议,并经过法律程序得到确认和公证,那么此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来说,就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如果违反协议,被告方可能需要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放弃抚养权承诺还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在我国家庭法中,对放弃抚养权有明确的规定,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能放弃抚养权,否则放弃无效。法律规定了父母放弃抚养权的合法情形,例如子女被收养、父母离婚后认定监护人、子女已经成年并完全自理等。若恰当地符合法律规定,则放弃抚养权承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放弃抚养权虽然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对于子女的成长教育和家庭关系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家庭成员应该认真对待,审慎决定。对于子女成长的权益应保护到底,否则引起的矛盾和伤害可能并不可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