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规定了双方离婚后财产分配、抚养子女等事项。离婚协议书是法律上认可的一种方式,也是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但是,收到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就能够直接开庭离婚,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首先,收到离婚协议书后双方要进行协商,确认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否能够维护各自的权益。如果夫妻双方的协议是合理的,能够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协议,那么可以直接提交给法院或民政局进行审核并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减少离婚诉讼的时间和成本,并且避免对双方的婚姻关系产生更多负面影响。
但是,如果收到离婚协议书的一方认为协议存在问题,或者是双方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进行庭审。在庭审时,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被提供,但是法院仍需要根据双方的互相主张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断,并最终作出离婚裁定。
总之,收到离婚协议书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直接开庭离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和法院审判情况来确定。不过,对法律事务缺乏了解的当事人在离婚协议的签署过程中最好请律师协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