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议居住权是指在离婚协议中,协议双方约定在共同所有的房屋中由一方占用,并对该房产享有居住权。
该协议的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和第111条规定,即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共同财产归属、抚养子女、探视子女、赡养费用及分配方式等内容,均应当依法执行。因此,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协议兑现义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例如《物权法》对共有人占有、使用的房屋享有的权利限制作了规定,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居住权也应当遵守这些规定。
此外,如果一方未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离婚后协议居住权是有效的,但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双方协议的约定。如果协议约定的居住权未能兑现,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