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统一拆迁安置房通常会经过一系列的验收、审批流程,而且也会有相应的证明文件。这些证明文件包括:
1. 征收通知书:政府在征收时会向被征收人发出征收通知书,其中会明确宅基地的地点、面积和所在位置等信息。
2. 安置房分配通知书:政府在拆迁后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被拆迁人安置房。安置房分配通知书是确认被安置在某户宅基地的被拆迁人安置房信息的书面证明。
3. 房产证:政府提供的统一安置房具有产权,安置人购房后有权得到房产证。
4. 其他证明文件:如产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安置人户口本等。
总的来说,政府统一拆迁安置房在出售之前会有一系列的审批流程,享有产权证明,拥有房产证明,同时合法居住,并依法实行相关管理和维修保养等工作。因此,如果有人担心政府统一拆迁安置房的合法性,应该无需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