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稳不能是争取抚养权的理由。抚养权是指儿童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和照顾关系。在争夺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儿童生活的物质、精神和教育需求,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能否提供这些需求。工资不稳定不应成为是否具备抚养孩子的决定因素,因为家庭的经济状况随时都可能受到变化的影响,所以不能作为长期决定后果的因素。
如果纯粹以工资不稳定作为抚养权的理由,很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相反,更重要的是展示与儿童的关系以及对他们的照顾计划。如果有其他家庭成员或朋友,能够提供经济和情感支持,并与你一起照顾孩子,那么这样的方案会更有说服力。
在争夺抚养权时,父母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证明自己可以成为负责任的监护人。如果工资不稳定,父母可以通过积极的方式向法院展示他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计划和具体手段,例如寻找新工作、重新培训或增加工作时间等。只有展示出自身的可靠性、责任心和抚养孩子的能力,才有可能赢得抚养权。
因此,在考虑抚养权时,父母应尽可能准备充分以展示自己具备能够照顾孩子的能力。工资不稳定不是争取抚养权的足够理由,而是需要对这个问题做出积极的解决计划,以证明自己是负责任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