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对于离婚的程序和具体事项都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二者的作用范围是有所不同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证是一种法律文件,它的主要作用是确认离婚的事实。在离婚过程中,离婚证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共同结果,也是离婚程序的一个必要环节。离婚证的出具,意味着离婚已经被法律认可,原来的婚姻关系已经被法律界定为终止。
而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起到一种约束作用的法律文件。离婚协议书主要是由离婚双方共同签署,用以约定离婚的各项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等。因此,离婚协议书的作用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离婚双方权益,确保离婚过程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在离婚过程中都有着必不可少的作用。离婚证确认了离婚事实,意味着婚姻关系已经被法律认可终止;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离婚过程中的各种事项,确保离婚过程的正常进行。它们都是生效的,并且能够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