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改变。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女方会比较倾向于争取抚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就一定应该拥有抚养权。
首先,对于抚养权的归属,应该以子女的利益为第一优先考虑因素。抚养权的归属应该以谁能够更好的照顾、照顾得更周到、更有能力,谁就应该拥有抚养权。这不仅仅是女方、男方的权利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好子女的生活、成长、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其次,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往往会牵涉到物质方面的问题,比如财产、房产等。如果感情关系破裂,各自的经济能力及对孩子财物供给的情况也会考虑在内。因此,除了能够较好地照顾孩子之外,双方的财力状况也应该是纳入考虑的范围之内。
当然,不论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离婚夫妻都应该尽力维护孩子的权利,让孩子能够享有良好的教育、生活和成长环境。离婚后,父母之间的矛盾问题也应该化解,不要让孩子成为矛盾的牺牲品。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是否应该拥有抚养权不能仅仅以性别作为参考因素,更需要多方面因素的权衡和判断,以便更好地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健康、有爱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