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拆迁协议是否生效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一般而言,拆迁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如果双方都认可并签署了协议,协议就形成了法律效力,可以依法执行。但是,如果其中一方不愿意履行协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在农村房屋拆迁中,往往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利益关系。一方面,政府需要推进城乡建设并发展经济,需要拆迁一些陈旧的房屋;另一方面,农民或村民则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包括保障住房等。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协议往往需要权衡各方的利益,达成双赢或多赢的协议。如果协议达成后双方都能够履行承诺,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拆迁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例如,政府和农民或村民之间达成拆迁协议后,政府无法按时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屋或者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或村民有权不执行该协议。此外,如果拆迁协议中存在一些违法条款,也需要依法加以处理。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拆迁协议的效力是需要依法规定的。如果存在法律上的争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