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在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办理,并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署离婚协议书。因此,四川也必须遵循这一法律规定。
然而,因为夫妻双方可能存在异地居住的情况,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双方必须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公证机关可以是夫妻所在地的公证处,也可以是对外公证机构。最后,离婚协议书必须提供给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经过法院审查后生效。
在四川,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完成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公证,但需要遵循邮寄协议、保险、签收等规定,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此外,如果夫妻双方不同意离婚或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总之,四川可异地协议离婚,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当事人应该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协议离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