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领离婚证需要同时制定一份离婚协议。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并且它将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子女抚养、扶养费、居住等权益。没有协议,这些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不能只领离婚证,而不制定离婚协议。
如果一方坚持不参与协议制定,这将成为制定协议的阻碍。此时,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司法诉讼、调解等手段来解决争议。在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激烈争议时,往往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来划分双方的权益,整个离婚过程会十分复杂,并且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
另一方面,没有协议,并不代表离婚就成为不可行之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法院也会根据特定的情况制定一份离婚判决书,来保障双方权益。但这样所制定的判决书通常是以一方或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涉及到的细节可能不如离婚协议中所达成的协议来得合理和完善。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的必要部分。离婚过程中,双方应该积极合作,制定一份公正、合理的协议,来保障双方权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