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它是维护夫妻双方法律权益和维护家庭和谐的法定文书。离婚协议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并应当详细、明确、具有可操作性。那么,离婚协议最后应该怎么写呢?
首先,要明确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并注明离婚协议的有效期限。接着,要对离婚后夫妻各自的财产、债务、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权、赡养费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其中财产分割应明确双方财产的来源、所有权、产生时间、价值等基本情况,然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夫妻双方约定的比例或数额进行具体划分。
在协议书中,应明确离婚后的财产和债务转移责任以及确认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保证离婚后的财产和债务得到有效处理和保障。对于子女抚养、探视、赡养费等事项也要详细说明,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等方面,必须保障其权益。
最后,在离婚协议书的末尾,要写明夫妻双方的申明、签字、日期等信息,并注明该协议书的效力、适用法律法规的范围等内容,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必须是自愿的、无强迫等非正当手段的情况下签署的,并且要注意签字后不得再修改、撤销。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之一,它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家庭和睦,需要夫妻双方在签署前认真思考、充分交流,制定夫妻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书,在尽可能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实现双方和睦分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