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盖房有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国家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人享有使用其宅基地的权利,可以建设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在宅基地上建房,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不盖房是合法的。
2. 地方规定。各省市和县区也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要建房,有些地方规定可以不建房。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将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用地,但未要求必须建房。而海南省则规定宅基地未建房的,在使用期限届满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建房,否则须依法撤销宅基地使用权。
3. 实际执行情况。在实际执行中,农村宅基地不盖房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有些农民为了省钱或者暂时没有建房的需求,选择暂时不建房。目前政府也有一些针对农村宅基地不盖房的政策,例如对于未建房或空置宅基地的处置,各地都制定了不同的政策,有的地方会通过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来推动农民建房,有的地方则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例如建房补贴等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不盖房虽然是合法的,但也要根据当地规定来执行,不过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现代化的需要,农民建房还是更有利于提高生活品质和经济发展。